奥门威奥门威斯人网站注册平台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通知》(教学〔2023〕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和《东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版)》(东电研发〔2019〕1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4年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推免范围
“推免”范围仅限于我院普通本科2024年应届毕业生。
二、推免条件
满足“管理办法”(附件1)中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推免条件。平均学分绩点、综合测评排名均列本专业前30%,通过国家英语四级水平考试,在校期间所学必修环节首次考试无不及格科目。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 2023年9月18日,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免工作的组织、咨询、审定等工作。
组长:高鹏 张海丰
副组长:田畅 郑胜
成员:张芮源 李正 张誉腾 金立忠 于海辉
秘书:张誉腾 陈佳
2.2023年9月19日上午8点前,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东北电力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报所在学院。申请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见附表1。
3.2023年9月19日,学院根据“管理办法”审核申请推免学生的基本条件。针对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学院按照平均学分绩点分专业由高至低进行排序,按不超过下达的推免生指标(附表2)的2倍确定初选名单。
4.2023年9月20日-9月22日,初选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5.2023年9月23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专家审核小组组织面试。
6.2023年9月24日,学院按照综合成绩分专业对学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学校下达的推免生指标确定拟推免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
四、其他事项
1.推免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平均学分绩点×70%+综合测评成绩×15%+面试成绩×15%+竞赛加分;
平均学分绩点、综合测评成绩、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平均学分绩点(5分制)=(平均学分绩点(百分制)-50)*0.1;
综合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竞赛加分条件为在学校教务处认定的国际、国内比赛。竞赛加分标准见下表,不同类别竞赛项目不可累计加分,只以最高加分奖项计算一次,竞赛项目只认定排名第一的参赛者。
级别(获奖等级) | 加分标准(分) |
国际级 | 特等奖 | 5.0 |
一等奖 | 4.0 |
二等奖 | 3.0 |
三等奖 | 2.5 |
国家级 | 特等奖 | 3.0 |
一等奖 | 2.0 |
2.推免工作实行公示制度。学院推免监督工作由学院党委书记负责(化学楼319室,电话64806628)。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作弊者,将取消其推荐生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学院在选拔推免生时,确定候补名额(公示时应同时公布候补名单),在正式推荐名额空缺的情况下,按照各专业学生学分绩点顺序递补。
4.最终确定为免试资格的学生,必须按时参加硕士研究生报名,不能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统考,不再列入当年毕业生派遣方案。
5.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我校研究生院要求办理报名等手续,未按时办理者不能被接收学校录取。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⑴课程考试有不及格的;
⑵毕业设计(论文)和实践性环节等成绩在良好以下的;
⑶受到学校纪律或行政处分的;
⑷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的;
⑸推免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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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8日
附表1 各专业推荐学科代码及名称
系部 | 本科专业 |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化学工程系 | 应用化学 | 081704 | 应用化学 |
能源化学工程 | 081701 | 化学工程 |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 081701 | 化学工程 |
环境工程系 | 环境工程 | 08300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附表2 各专业名额分配
系部 | 专业 | 计划分配名额(人) |
化学工程系 | 应用化学 | 5 |
能源化学工程 | 3 |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 2 |
环境工程系 | 环境工程 | 2 |
合计 | 12 |